在楚辞让下人回去取瓷器后,盛宴才开始。
瓷器被摆在显眼处,面对着琼脂般的白瓷和淡雅的青花,庄子生不时故作谦虚向楚辞请教几句。
让庄子生不甘心的是,楚辞始终笑着附和,不见有生气迹象,仿若他的得意打在了棉花上,让他很不舒服。
庄子生暗自诧异:“这小子转性子了?”
周九章的包子很快被端上来,只是他一看就傻眼了。
只见木盘上摆着三个包子,包子做的异常精美,不亚于余生的灌汤包,只是包子被掰开灌上汤汁是什么鬼?
周九章将信将疑的拿起来咬一口后,“呸,呸,呸,这是什么,拿走,拿走。”
灌汤包之美味在于肉馅与鲜汤同居一室,三者之间,汤为第一,肉馅次之,面皮更次之。
寻味斋的厨子不曾听过灌汤包,只是依着名字在肉包子上浇上了提鲜的汤汁,味道自然差远了。
刘掌柜眉头一皱,有些不悦的看着周九章。在他看来,周九章是来砸寻味斋招牌的。
这不是刘掌柜凭空冤枉周九章,实在是这厮有前科。
周九章当初在城主府尝到一道佳肴后,大摇大摆的走进寻味斋,点名要又白又嫩,以菽做成的美味。
寻味斋名为寻味,有寻尽天下美味之意,当然不甘心自砸招牌。
只是来自东山各城的一百多位厨子绞尽脑汁,也做不出周九章所要的美味来。
“寻味斋也不过如此。”当时的周九章得意的扬长而去,还逢人便吹嘘在城主府尝到了寻味斋也不曾有的美味。
现在周九章又来这套,难怪刘掌柜不悦。
他冷笑到:“上不得席面的包子能有什么花样?莫非周公子提到的灌汤包是龙肉做馅?”
“不,豚肉做的。”周九章漱口说,“也不怪你,毕竟是寻味斋不是绝味斋,收罗不尽天下美味。”
他得意洋洋,但又以体恤的语气道:“是我对你太苛刻了。”
楚辞一直在向他打眼色,岂料周九章还是说出这般找打的话来,让楚辞看着刘掌柜铁青的脸色只能苦笑。
这位刘掌柜在扬州城内势力颇大,只是被城主一直压着,能不得罪还是不要得罪的好。
幸好,仆人取了瓷器后上了楼,将话题岔了过去。
庄子生高兴起来,心说到时两厢一比较,我看你面子还挂不挂得住。
只是楚辞在打开木盒时又停下来,“庄兄弟确定要看?怕会不入你法眼的。”
庄子生笑道,“楚兄看上的,差也差不到哪儿去。”
楚辞叹息道:“好吧,那我就献丑了。”
他利索的把盒子打开,里面是鲜艳的红绸,拨开后,露出一釉色青碧柔和如翠玉的瓷瓶来。
“雨过天青云破出,梅子流酸泛青时,庄兄弟以为这瓷器如何?”楚辞努力掩饰住得意,故作谦虚的请教。
庄子生看戏的笑容在脸上尚未消去,阴翳已快速爬上额头。
许是担忧力度不够,楚辞又让仆人把六个盒子一一摆开,将在余生处得到的瓷器全亮出来。
白瓷,珐琅彩以及远超于庄子生瓷器的青花,都让在座的公子哥儿和刘掌柜惊的合不拢嘴。
周九章装傻充愣,“庄兄,我不懂瓷器,你给说说这六个瓷器相比你那个差哪儿了?”
庄子生现在明白楚辞方才为何不生气了,原来是在这儿等着他呢。
他狠狠瞪了蔡明一眼,心说都是这厮,害我丢脸。
他回过头来,艳羡的看了眼一字摆开的瓷器后,手一挥,摆在他面前的青花瓷被打碎了。
“楚兄的瓷器远胜于我,是我献丑了。”他轻笑着说,仿佛打碎的是件不值钱的物什。
只是蔡明眨了眨眼,颇有些舍不得,又担忧庄子生对他的处置,心里不由的把余生给恨上了。
不需说,这些瓷器一定也是从那小子那儿换来的。
庄子生也问道:“这瓷器个个价值连城,不知楚兄花多大代价得来的?”
“物华珍宝,有德者居之。”楚辞将话原封不动还了回去,“不是买的,是毛毛换来的。”
在座的公子哥儿,家里都养过毛毛,知道它的奢侈。
庄子生阴沉着脸,不再谈论瓷器,话也少起来,一时这顿丰盛的宴席有些沉闷。
周九章有心挖苦几句,奈何功力不够,庄子生将怒气放在心里,笑容挂在脸上,让他攻不破面上伪装。
“看来还得去跟余生那小子学习下。”周九章暗下决心。
酒不过三巡,菜不过五味,楚辞三人便起身告辞,庄子生送他们下楼时,见一宫装妇人领四个白衣侍女走过来。
所有人恭敬起来,“王姨。”
宫装妇人点点头,对楚辞道:“听说楚公子用毛毛换了六个价值连城的瓷器?”
楚辞一顿,尴尬笑道:“王姨都知道了?”
宫装妇人笑道:“毛毛回府上向它娘告状了。”
楚辞立刻明白,“我正准备把五个献到城主府呢。”
宫装妇人点点头,“孺子可教,你卖人家孩子,怎能不给它娘打声招呼呢,若遭虐待怎么办?”
“是是是。”楚辞乖顺的点头,回去正要吩咐,听王姨又道,“把那个彩瓷留下吧,其他的让他们带走。”
楚辞快笑不出来了,彩瓷是里面最次的瓷器了。
一直强装笑颜的庄子生这时笑得欢实,嘴都合不住了。
“彩瓷再次,也比你那一地碎片强。”周九章揶揄他一句,让庄子生一时又笑不出来。
卜居意外的看周九章一眼,行啊小子,挖苦人的本事见长。
周九章得意的一扬眉。
宫装妇人寒暄几句后,领人离开了。
楚辞他们慢慢走在街道上,周九章道:“我就知道,毛毛它娘的便宜,咱是绝对占不了的。”
卜居安慰心疼的楚辞,“看开点儿,毕竟卖的是人家的儿子,它娘拿大头不为过。”
与此同时,在城主府。
一道剑光化作人影,嘟着嘴道:“主人,奴是剑,不是坐骑,快累死奴了。”
站在剑奴身旁的是一位年约双十,穿一身白衣男儿长袍,青丝及腰,简单扎一马尾,英气十足又有倾城之貌的女子。
她整理一下被风吹乱的碎发,道:“你跑得快,不踩踩谁?”
“留着那头懒驴作甚。”剑奴抱怨罢,眸子忽然一亮想起一事来,“主人,那懒驴又把她儿子给卖啦。”